公 示
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赣管字〔2022〕40号》)通知要求,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候选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29日18时前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424室,联系电话:0795-3216626,邮箱:ggjgjnb@163.com)。
附件: 拟推荐参加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名单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拟推荐参加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宜春市第九中学
袁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樟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丰城市人民法院
宜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先进个人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科负责人 江 飞
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 周 丹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蔡文昱
奉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温春峰
上高县卫健委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淑红
铜鼓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樊学军
万载县白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龙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