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内容
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号牌办理,包括新车上牌、号牌变更(有保密需求的执法执勤车辆先向市财政申请同意)。
二、办理流程
市直单位提交申请——市管中心审核并向车管所出具上牌通知单——市直单位凭上牌通知单自行前往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号牌。
三、所需资料
1.新车上牌。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标识化及北斗车载终端安装票据,如属更新购置的新车,还需同步提交旧车处置申报材料。
2.车辆变更号牌。关于公务用车变更号牌的函、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承诺办理时限
即申即办。
五、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科;
办公地点:市政大楼0151室;
联系电话:0795-322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