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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资产处置
2023-10-09 16:20:16 来源: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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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业务内容

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资产处置。

二、办理流程

旧车处置审批。市直单位提交公务用车处置申请(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与各单位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各单位调整公务用车资产、资金账目。

三、所需资料

1.关于申请处置公务用车的函;

2.处置车辆交接表。

四、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科;

    办公地点:市政大楼0151室;

    联系电话:0795-32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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