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内容
市行政中心财政全额餐卡办理及充值服务。
二、办理范围
入驻市行政中心单位在编干部职工。
三、办理流程
(一)餐卡办理。
入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食堂管理科结合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办理餐卡。
(二)餐卡充值。
入驻单位每月10日和20日前根据本单位需充值额向餐卡充值专用账户转账并提交批量充值申报材料(开户名称: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银行账号:149059090000005946,开户行:宜春农商银行宜阳支行营业部)——食堂管理科审核并批量充值。
四、所需资料
1.餐卡办理。行政中心“一卡通”业务申办表、身份证复印件、任职和录用文件,行政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单位编制手册第一页及有该人员信息所在页、增减有本人姓名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餐卡批量充值。餐卡批量充值确认表纸质和电子版,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3.餐卡零星充值。“一卡通”个人充值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承诺办理时限
1.餐卡办理为即申即办;
2.批量充值为每月10日和20日;
3.零星充值为即申即办。
六、承办科室
承办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管理科;
办公地点:宜阳大厦西座430室;
联系电话:0795-3199777。